1、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制度生产作业行为的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和控制,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一、隐患生产过程中的隐患分为: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实施不安全状态、工艺技术及环境不安全因素等。1、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违章指挥;疲劳作业等。2、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设备设施过期使用;设备设施的设计制造存在缺陷;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不当。3、工艺技术环境因素:工艺技术落后、不适宜生产要求;自然灾害等因素。二、控制措施1、发现违反安全操作的作业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对其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直至考核合格再上岗,必要时应给予经济处罚。2、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操作,并上上级领导举
2、报,因违章指挥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指挥者承担一切责任。3、对疲劳作业者应轮流作业,适当调整作业时间。4、设备设施使用不应超过其生命周期,设备设施应当经常维护保养,对超周期使用,不能维修或维修不如更新划算的应按规定作报废处理。5、设备设施存在缺陷的应由设计制造单位负责重新设计制造,毕业时退回处理。6、设备设施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野蛮操作等。维修后的设备设施应实行验收制度,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设施,造成事故的,由使用者承担一切责任。7、对工艺技术不适宜生产要求的,应及时更新,引进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对报废和购进新的设备设施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设施的规定执行。8、企业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增强企业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把企业的损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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