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行政管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的安全方针及相关规章制度。2 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干部值班制度,并组织实施和检查。3 负责转发、传递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及时印发和传递本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信息。4 做好安全管理评审活动的组织准备及评审记录,提出评审报告。5 负责落实安全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资源配置。6 负责组织本公司职工、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和复训工作。7 负责组织新入厂员工的健康体检,做好人员适岗分配工作,安排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新上岗和离岗员工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向职工明确告知岗位职业危害。8 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与工伤认定工作。9 保证本公司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活动费用等项费用的资金到位,并监督资金专款专用;10 根据安全工作的需要,制定和完善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第三层次文件。11 负责接受和处理本公司外部安全信息,对本部门工作的相关方提出安全要求并施加安全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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