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析处理制度事故分析处理制度1、事故分析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2、事故调查组(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由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安全技术部负责,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和现场人员(责任人、安检员等)组成事故调查组。(2)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收集资料,查明事故的经过、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和防范措。3、事故分析处理(1)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要按照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应用相关技术和方法,查明事故情况,通过勘察现场,找出对事故起决定作用的直接原因,给事故准确定性。同时分析对涉及事故的技术、管理和其他相关人员,因设计缺陷、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对事故起主要作用的间接原因。(2)事故责任认定:对事故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责任人负主要(间接)责任;班组长负直接管理责任。(3)事故责任处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职工监督的原则,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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