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师徒帮带管理制度师徒帮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操作技能队伍建设,提高操作技能人员素质,规范操作技能人员“师带徒”管理,结合我矿“师带徒”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一、“师带徒”培训工作原则坚持工种对口原则.师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悉掌握本工种的理论和实际操作知识,技能水平高、技术全面;2、岗位业绩突出,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突发问题;3、一般应具备中级工及以上资格;4、一般在本岗位工作二年及以上,具备指导培训对象的条件和能力。二、徒弟应与师傅签订帮带合同,合同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期限、师傅职责、徒弟职责、奖惩办法等,具体应执行以下规定:1、师傅应承担对徒弟的全面培养工作,制订有针
2、对性的培训计划、目标和学习内容,监督检查徒弟严格按计划执行、并耐心、细致地指导徒弟学习,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及时帮助徒弟解决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真正把技术本领和自身所长传授给徒弟。在传授技艺的同时,要把优良作风和安全生产以及各种规章制度知识等传授给徒弟,培养徒弟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安全生产、遵纪守法的思想作风和刻苦钻研、知难而进的学习态度。2、徒弟应尊敬师傅,虚心请教,服从指导,勤问、勤记、勤练。经常向师傅汇报工作、学习和思想情况。在学习技艺的同时,要学习师傅的优良作风,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知识。3、合同期内,如师傅或徒弟一方工作变动,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的,合同即行终止。4、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申请,可变更师徒人选,变更后应重新签订或变更“师带徒”培训协议。5、徒弟出师应由师徒申请,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确定是否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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