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安全经营逐级负责制考核办法讲解了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道部加强安全基础建设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实现对安全责任考核的有效运作,而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实施范围,涵盖了从副段长到领工区副领工员等多个层级的干部,确保了考核的全面性和针对性。考核组织和职能部分明确了段成立的考核领导组及其职责,包括对考核方案的审核与修订、月度考核落实情况的审定、日常管理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管理使用的联挂以及奖惩兑现等。考核内容和周期部分则具体阐述了考核内容涵盖安全结果、过程管理、工作质量和经营指标四个方面,并规定了每月一次的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程序部分详细描述了自我考核、部门考核、系统考核、领导考核和领导组考核的具体步骤,确保了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责任追究及奖惩标准部分则明确了考核总分100分,考核结果分为四类,并对不同等级的奖罚金额进行了详细规定。干部安全经营逐级负责制考核办法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的各级干部,特别是副段长、维修所主任、安全室主任、技术室主任、领工区领工员等关键岗位的干部。该办法旨在通过系统的考核机制,强化干部的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落实。同时,该办法也适用于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帮助他们更好地执行考核任务,促进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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