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1.目的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地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3.职责3.1 人资行政部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工作,确保该程序的有效运行。3.2 事故部门对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事故,又根据本程序要求尽可能快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确保工作有效。4.工作程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4.1
2、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4.1.1 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4.1.2 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安全员、厂长、人资行政部;发生重伤事故,除报告公司领导外,应立即报告工会;发生伤亡事故,人资行政部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告外,应在 2 小时内向当地劳动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织报告。4.1.3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4.1.4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消防小分队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
3、门报告。4.1.5 当公司职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人资行政部应负责填写“职业病报告卡”,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4.2 事故调查4.2.1 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厂长负责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并于三日内将调查报告报安全处或公司其他职能部门。4.2.2 重伤事故由公司 OHS 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2.3 死亡事故由公司、公司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4.2.4 非伤亡的重大、特大事故由 OHS 管理者代表组织有
4、关安全、生产、设备、技术、工会、后勤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在 10 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4.2.5 人资行政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原因的调查工作,必要时成立调查组。对职业病的发病原因、病情、防范或应急措施等提出书面报告,报 OHS 管理者代表、最高管理者或上级主管部门。4.2.6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a.组长由公司 OHS 管理者代表或其指定人员担任。b.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专长。c.范围应尽可能满足事故调查的需要。4.2.7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a.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b.确定事故责任者。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d.写出事故调
5、查报告。4.2.8 事故部门应尽可能地为事故调查组提供方便,不得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4.3 事故处理4.3.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部门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人资行政部或其他职能部门。4.3.2 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OHS 管理者代表应组织、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与会人员应包括事故单位相关人员及生产、技术、安全、设备、工会等有关负责人。4.3.3 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4.3.4 公司人资行政部及生产、设备等职能部门,对已经结束的事故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部门,以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4.3.5 对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a.患有职业病职工应享受的待遇,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执行。b.人资行政部应根据禁忌症的要求,对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c.公司工会有权监督检查患职业病的职工有关待遇的落实情况,并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5.相关文件安全生产管理标准6.相关记录事故管理记录卡职工因工伤亡登记表火灾事故报告7.附录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及性质处理意见和建议防范措施调查组成员签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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