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管理制度交接班管理制度1 接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交班人员应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去。2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接班准备:2.1 整理报表及检修、操作记录。2.2 核对模拟屏、微机显示与实际是否相符。2.3 设备缺陷、异常情况记录。2.4 核对并记录好消防用具、公用工具、钥匙、仪表、接地线及备用器材等。2.5 作好所辖区域的清洁卫生。3 交接班时应交清以下内容:3.1 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变更、异常、事故、隐患等情况及处理经过。3.2 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保护定值的变更情况。3.3 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布置、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和断电联络票的使用情况。3.4 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处理情况。3.5 当班已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及有关措施。4 接班人员接班时应作好下列工作:4.1 查阅各项记录,检查负荷情况、音响、信号装置是否正常。4.2 了解倒闸操作及异常事故处理情况,一次设备变化和保护变更情况。4.3 巡视检查设备、仪表等,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检查安全措施布置情况。4.4 核对安全用具、消防器材,检查工具、仪表的完好情况及接地线、钥匙、备用器材等是否齐全。4.5 检查周围环境及室内外清洁卫生状况。5 遇以下情况不准交接班:5.1 接班人员班前饮酒或精神不正常。5.2 发生事故或正在处理故障时。5.3 设备发生异常尚未查清原因时。5.4 正在倒闸操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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