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1.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直接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相应的决议,组织有关部门实施。3.组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的改善劳动条件。4.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要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检查、布置、总结、评比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5.经常检查指导副职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情况及下属各单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6.按国家规定设立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组织机构,配各有能力、坚持原则、年富力强、懂安全技术业务的安全管理(检查)人员。7.批准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8.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9.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10.主持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定期向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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