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 ,大小:4.53KB ,
资源ID:49561     下载积分:0.98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4956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公司安全管理准则.doc)为本站会员(安全文库)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公司安全管理准则.doc

1、公司安全管理准则公司安全管理准则 总则总则(一)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二)本准则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三)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委员会及消防队。本公司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六)本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

2、的职责。(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火火灾防护灾防护(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但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吸烟不在此限。(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

3、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始得离开工作场所。(十八)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门人员办理。(十九)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二十)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二十一)火灾时工作单位主管应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速通知本公司的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并应通知其他单位戒备,如有大钟应即敲打。(二十二)火警发生时,电话总机应优先接通火警电话。(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