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统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各系统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单位安全环保负责人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消防工作,协助安全管理部门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环保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要求。2、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止本单位的“三违”行为。3、负责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工作和新进员工的二级安全教育,并监督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4、协助安全部门开展安全、卫生、环保、消防检查工作。5、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各车间每周安全活动,并监督考核各班组每周安全活动执行情况。6、经常深入各班组及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消防日巡检查,制止“三违”行为,并给予处理。7、监督下属安全员对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使用和管理。8、组织或参加本单位一般安全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下属安全员做好各类安全、环保事故统计上报工作。9、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10、负责组织本单位发生轻微伤事故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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