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事故快报制度工伤事故快报制度1.工伤事故概念,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2.伤亡事故分类。伤亡事故按其伤害程度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按照建设部第 3 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即:2.1 一重大级事故:一次死亡 30 人以上或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2.2 二级重大事故: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 29 人以下,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2.3 三级重大事故:一次死亡 3 人以上 9 人以下,或经济损失 3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2.4 四级事故:一次死亡 2 人以下或重伤 3 人以上 19 人以下,
2、或经济损失 10 万元以上不满30 万元的事故。3 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提升、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放炮、爆炸等其他伤害。4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4.1 事故快报4.1.1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上报。4.1.2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4.1.3 最迟不得超过 24 小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和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4.1.4 企业按规定每月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月报表”,并做到准确、及时,可比如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
3、人数)1034.2 现场保护4.2.1 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4.2.2 如抢救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4.2.3 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如无特殊原因,应经事故调查机关同意。4.3 事故调查4.3.1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一般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质保部、工程部、经理部等部门进行调查。4.3.2 发生一次一人以上三人以下重伤或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当地劳动部门、行政主管、工会组织等部门进行调查,4.3.3 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4.4 事故分析4.4.1 原因分析,即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管理方
4、面)原因。4.4.2 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还是破坏事故要分清。4.5 事故处理。4.5.1 事故处理必须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能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未吸取教训不能放过;4.5.2 对发生事故处理一般按事故的轻重大小可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三种。4.5.2.1 经济处罚:一是企业内部按企业奖惩办法查处;二是行政执法机关按有关行政法规查处。4.5.2.2 行政处分: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事故责任者以行政处分。涉及重大刑事责任事故,移交公安机关根据刑法134、135 条规定处理。5.相关文件及记录5.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第 3 号令5.2 项目安全生产月报表5.3 意外伤害保险登记表5.4 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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