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普通物品仓库管理安全守则工贸企业普通物品仓库管理安全守则1. 仓库内的材料、零部件、工具、设备等物品应排列合理,堆放整齐、稳固。物品的堆放应上轻下重,上小下大,高度适当,便于搬运,并留有通道。2加热后的物件,必须经过冷却后才能进行清点和存放。3库内物品不准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4. 物品堆放距墙壁、灯具以及堆跺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少于 50cm。5,严禁在光滑或涂油的物件上行走。6人工搬运大型物件时,应根据物件重量和体力强弱进行搬运。两人或两人以上搬运时,要统一指挥,相互配合。7搬运有刃口,毛刺等锋利物件或涂油物件时必须戴手套,上货架时应放置稳固,不准露出架子外。8在收发过程中,应稳拿稳放,防止物件落下伤人。使用梯凳时,应放置牢固,并采取防滑措施。9夜晚搬运物品时,应有充足的照明,道路要畅通。10采用吊车、行车或其它起重机械进行库内搬运时,应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与起重工、挂勾工、行车工密切配合。11存放棉织品、纸类等可燃物品的仓库严禁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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