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讲解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的具体制度,旨在通过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信息传递、反馈、治理、监控、复查等环节,构建一个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闭环式安全管理格局。该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中的职责和责任,强调了“三全四到位”原则,即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要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并确保安全隐患信息采集、传递、反馈、整改及措施落实到位。此外,还详细描述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的识别标准,以及安全事故隐患的分类、分级认定和监控管理方法,涵盖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灾等多个方面的隐患。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特别是板石煤矿及其下属的各个生产、政工科室、区(队)、厂等相关单位。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如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安全、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等,也适用于各科室正副科长、各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员、驻矿安全检查员、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等具体执行人员。通过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责任,确保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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