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业开发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产业开发服务中心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分公司、部门经理在安全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和要求。1.2 本标准适于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分公司、部门经理的安全工作。2、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2002.06.29中国 XX 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XX 集团制(2005)41 号中国 XX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XX 集团制(2010)17 号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 号XX 股份有限公司发电企业主要生产管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2006
2、95 号3、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3.1 产业开发服务中心(银源公司)分公司、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及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负全面责任,是资产、设备安全第一把关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3.2 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安全经营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对本部员工的遵章守纪教育,强化总体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经营。3.3 经营带头,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可循,决不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规操作。3.4 凡是现场主要工作,经理必须跟踪指挥,做到超前跟踪,控制现场,预防事故和差错。3.5 组织对本部门的事故、障碍、异常、差错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并及时填报报表。3.6 组织本部门员工
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和安全知识竞赛,定期主持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分析会,认真安排并亲自参加每周组织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3.7 支持本部门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创造条件。3.8 作好本部门案件性评价管理工作。3.9 根据国家电力公司、XX 集团公司、XX 公司、银源公司等上级相关文件和规定,组织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重要文件等,及时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3.10 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3.11 确保本部门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本部门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的贯彻实施。3.12 参加和协助上级领导组织的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3.13 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安全经营作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处罚的建议和意见。3.14 定期检查本部门“两措”计划的实施情况。4 .检查与考核4.1 本标准由 XX 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进行检查与考核。4.2 本标准与XX 发电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XX 发电有限公司工作标准、XX 发电有限公司安全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4.3 本标准由 XX 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和安全监察部每半年组织全面检查一次。5.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产业开发服务中心、安全监察部起草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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