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扣分实施办法讲解了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将安全事故作为扣分项纳入公司部门考核体系的具体方法。该办法详细列出了各类安全事故的扣分标准,包括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火灾、市场顾客中毒等严重事故扣 6 分;4 级及以上工伤、5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设备损坏停产超 24 小时等较重事故扣 3 分;8 级以上 4 级以下工伤、1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设备故障停产超 8 小时等一般事故扣 1 分;8 级以下工伤、2 千元以上经济损失、设备故障停产超 4 小时等轻微事故扣 0.5 分。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扣分细则,如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且设有最高扣分上限 10 分。安全事故的认定和扣分执行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每季度安全科统计扣分数据并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最终由人力资源部在部门考核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被扣分单位如有异议,可向审计部提出书面申诉。安全事故扣分实施办法适用于公司发文设立的各中心或部门,旨在通过明确的安全事故扣分标准和执行流程,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整体运营的安全稳定。该办法特别适用于涉及人员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和成品酒质量安全等关键领域的部门,有助于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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