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讲解了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加强交通行业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而制定的具体措施。该制度明确了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省交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与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度规定了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单位需将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和细则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并定期进行督查和检查。同时,制度还详细规定了安全考核指标和否决指标,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根据考核结果对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对于未达到标准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将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措施。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惩制度适用于交通行业的各级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旨在通过明确的责任分工、严格的考核机制和有效的奖惩措施,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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