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确认制度安全生产确认制度安全生产确认制度1.目的为防止误指挥和误操作,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作业者作业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确认和各级领导,现场组织者、指挥者下达作业指令前的安全确认。3. 确认内容3.1 对人的确认3.1.1 对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确认:是否患有不适合目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中是否饮过酒;精神是否正常等。3.1.2 对人的行为的确认:操作行为是否符合作业文件3.1.3 对联系信号的确认: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协作或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时,联系信号是否准确无误。3.2 对物的确认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原料、燃料等是否存在危害因素;各种安全
2、防护装置、监测仪器仪表等是否完备有效等。3.3 对作业环境的确认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中是否存在危害因素;所有现场物品是否按定置管理的要求摆放;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无关人员等。3.4 对安全措施的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有效;有无事故应急措施;是否熟知和掌握了事故应急措施;检修等异常状态下是否制定和落实了安全措施等。4.确认要求4.1 各级领导(含班组长、车间主任)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是否为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是否符合安全规章制度的确认;并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4
3、.2 现场生产作业指挥者组织者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人员进行确认;对物进行确认;对环境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还要对自己将要下达的工作指令进行确认。4.3 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做到“一查二念”,即:一查:自己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得使用;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正确齐全,否则不得进入作业岗位;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否则不得进入。二念:默念安全操作规程;默念安全防护措施。4.4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操作行为动作进行随时确认。4.5 安全生产互保对子之间要进行相互确认。4.6 当确认他人的指挥为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4.7 一切没有进行安全确认而下达作业指令或进行操作作业的,均属违规违制,均应严格按“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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