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讲解了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文件详细说明了各基层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包括自行组织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措施经费的有效使用等。此外,文件还强调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证上岗,独立行使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职责,以及施工现场严禁安全管理人员只挂名不到岗的现象。集团公司安全技术部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基层分公司及相关人员必须在场接受检查。对于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未配
2、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情况,将依据安全保密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在生产管理方面,文件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安全与生产工作的协调一致,并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技术方面,文件强调了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文件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定期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参与事故调查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各基层分公司、项目工地及其相关人员,尤其是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队伍负责人和务工人员。该制度为这些企业和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到位,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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