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科安全科( (处处) )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安全科长是安全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对本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工作标准。3、参加自制的中小型机具设备及各种设施、设备维修后再投入使用前的验收,参加一般及大、中、异型特殊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合格后批准使用;不合格,监督有关部门或人员解决落实。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企业内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负责筹备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公司 HSE 管
2、理例会。6、负责组织安全大检查和安全季节性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负责安全生产优胜单位的评选工作。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参加架子搭设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检维修施工安全措施、施工方案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8、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各项安全取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9、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10、负责组织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费标准以及发放工作,并指导工人 正确使用劳保用品。11、深入施工检修现场,协助总经理解决各项重大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制止“三违”行为,有权停止违章作业和罚款。12、协助公司总经理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 HSE 基础建设。13、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14、因本人工作失职等原因造成事故,追究领导责任,并接受上级的行政及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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