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讲解了安徽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和职责。该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具体内容包括总则、职责两部分。总则部分明确了实施细则的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职责部分详细列出了党委主要负责人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涵盖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建设,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大安全生产在考核中的权重,以及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徽省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机构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的管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该实施细则为这些领导干部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工作要求,旨在通过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全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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