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讲解了企业为确保产品从原料到成品的标识清晰、具有可追溯性而建立的召回程序,以确保能够及时召回不安全的产品。该制度详细定义了不合格产品的分类,包括一般不合格品和严重不合格品,并明确了可疑产品的确定方法。同时,文件还规定了各部门在召回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如业务部负责客户信息记录和沟通,物控部负责与政府联系,品管部负责建立可追溯性体系等。此外,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列举了需要召回不合格产品的几种情况,包括产品设计问题、质量问题、遭遇技术壁垒以及不符合输入国标准或要求等。针对这些情况,文件提出了具体的召回措施,如停止生产、召回已出口产品、阻止即将发运的产品等。最后,该制度还详细描述了召回后的后续处理方法,包括通知检验检疫局、产品降级、改变用途、重新设计加工、技术改进、追究责任等。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适用于各类制造业企业,尤其是涉及食品、药品、化工、机械等行业,这些行业的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需要严格的质量控制和召回机制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该制度也适用于进出口贸易公司,帮助其应对国际市场的技术壁垒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输入国的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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