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安全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主任安全职责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组织,安委会主任应全面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带领并督促全公司各部门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政令及各项规章制度。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4、及时组织审查、修订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类安全生产计划措施,并负责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5、按时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现代科学管理技术;研究通过工厂发生的安全事故处理决定并研讨事故防范工作。6、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部署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抓好公司各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教育。7、计划、部署并指导工厂“安全生产月”及各类安全生产活动、认真督促活动的开展。8、定期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措施,限期整改。9、严格监督全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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