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值长管理制度安全值长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违纪,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发动员工开展安全自查自纠活动。2、职责:安全值长对所在工段(或班组)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状况负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共区域的违章违纪有监督、举报的权利。2.1 安全值长应在本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值班期间所在工段(或班组)范围内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贯彻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安全检查的执行落实情况。安全值长在业务、工作上受本单位安全员的指导,有权直接向本单位负责人反映问题,汇报工作。2.2 负责值班期间所在
2、工段(或班组)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并做好记录;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应上报单位负责人或调度员,并做好记录。2.3 负责值班期间所在工段(或班组)范围内各类检维修作业的票证检查工作,负责检维修工作的安全措施监督落实。2.4 负责值班期间所在工段(或班组)范围内的安全设施、安全器材、防护器材的监督检查工作。2.5 配合班组或工段搞好班组安全活动工作。3、实施内容序号成立安全值长的单位月定额数1*部(独立部室)各 1 名/月2*车间各工段或班组(人员较多)每班次 1 名/月3*车间各工段或班组(人员较少)每班次 1 名/季度3.1 各单位安全值长实行定额管理
3、:3.2 具体要求3.2.1 安全环保部负责下发安全值长袖标,每位安全值长工作期间必须佩戴,月末由车间收回交至下一名安全值长佩戴,要认真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3.2.2 每位值长应将每日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认真记录,记录样本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发放。3.2.3 安全值长活动实行每月轮值制度(所在工段班次人数或部门人数少于 5 人的每季度轮值一次),管理人员、学员不担任安全值长,其他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值长活动。各单位于每月 28 日前将下月安全值长名单报安全环保部备案。3.2.4 每位安全值长每月需查出安全隐患不能少于 2 条,予以考核的违章违纪不少于 1人次;所在工段班次人数或部门人数少于 5 人的,每
4、季度需查出安全隐患不能少于 2 条,予以考核的违章违纪不少于 1 人次。3.2.5 安全值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时,不能影响其本职工作。3.2.6 各部门、厂(车间)应把安全值长监督检查记录进行汇总归档,并于每月 2 日前将本单位安全值长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进行汇总,于每月 5日前进行张榜公布。3.2.7 安全值长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除督促立即整改外,应按规定填写检查考核通知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或工段长、车间主任签字后执行,并做好记录。3.2.8 安全值长对本岗位员工的违章违纪、安全班组活动及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违纪员工不听告诫、态度蛮横的,直接上报车间处理,车间应将处理结果上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备档。4、相关记录4.1 安全值长检查记录4.2 安全值长安全检查考核通知单5、考核细则各企业可自行制定。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