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质量标准化材料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材料费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确实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能作到日常化、经常化,达到动态达标的目的,特制定此管理制度如下:1、标准化材料费用不再下分各材料管理组,统一由标准化办公室管理使用,供应部全面管理;2、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组每月 26 日,按照矿标准化文件的要求,制定下个月各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计划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标准化办公室制定下个月全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计划交计划科,由计划部和生产作业计划同时统一打印下发;3、标准化材料的使用范围:标准化图牌板;标准化单项工程中公司以前未使用的新购买材料,如照明线、照明灯、不锈钢
2、材料、马路砖、地板砖、墙面砖等;标准化单项工程中正常生产不能回收复用的一次性投入材料,如火工品、水泥制品、油漆、涂料、维修锚网材料等;标准化单项工程中特殊件的加工。4、非标准化单项工程严禁使用标准化材料费用;5、未经标准化办公室和生产副总审批的私自进入标准化材料费用的材料,按照“谁出帐、谁负责”的原则,由责任人工资扣除;6、标准化单项工程中属于各材料管理组应正常投入的材料严禁使用标准化材料费用;7、各标准化单项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化单项工程计划和标准化材料费用的使用规定,编写材料领用审批表,由标准化办公室和生产副总审批后,到供应部领取;8、标准化单项工程中,属于各材料管理组正常消耗的材料,由各材料管理组出据费用无条件供给使用单位,否则,造成标准化单项工程不能按时完成,扣除各组管理人员 10%的标准化工资;9、供应部对经过审批后的标准化材料,出票并加盖“标准化”专用章;标准化办公室加盖标准化办公室主任私章后,方可领取材料;10、财务科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材料费建立专帐进行管理,供应部必须把每月标准化材料消耗明细报标准化办公室一份,否则处罚供应科负责人 10%的标准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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