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目标风险管理考核办法讲解了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考核办法,旨在确保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该办法详细规定了考核的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各车间(部门)根据安全生产难易程度划分为三类进行考核。办法明确了风险金的收取方式,包括不同风险类别的收取标准,以及在员工变动时的风险金调整机制。考核标准采用评分制,分为全面完成、完成、基本完成、部分完成和未完成五个等级,对应不同的奖惩措施。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将被否决全年全员安全风险奖励并扣除风险金。此外,办法还详细列出了日常考核的具体扣分项目,如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时限、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考核结果直接影响各单位的安全风险金返还和奖励。安全责任目标风险管理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车间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安全环保部、技术质检部、财务部、党委工作部、销售部等。该办法特别强调了各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任,通过明确的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整体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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