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制度安全事故上报及处理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为及时报告并处理工程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耳脱硝施工项目。第三条 相关文件国务院 2007 第 4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纠正措施控制程序。第四条 职责一、 环保分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及时处理工程项目现场出现的重伤及以下事故,报告并配合公司安全生产与工程管理部处理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二、现场项目部负责处理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和报告,并配合公司对安全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处理。三、现场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签订安全协议(或合同附件),明确划分了甲乙双方的安全职
2、责。第五条 管理内容一、事故分类1 记录事故1) 施工中职工受到伤害,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一个工作日的。2) 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2 轻伤及轻伤事故1) 轻伤是指在施工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是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2)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3 重伤及重伤事故1) 重伤是指在施工中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2)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
3、无死亡的事故。4 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1)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达 1-2 人的事故。2) 重大伤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 3 人以上(含 3 人)的事故或残废和重伤合计达 10人以上的事故。二、 事故的报告程序和调查分析1 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件当事人或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班、组长立即报告分包商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由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主持调查、处理、登记存档。2 严重未遂事故1) 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施工分包单位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由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现场项目经理部领导和安监部门,项目经理部接报后,用快速方式(电话或传真)在 24 小时内报
4、告环保分公司备案,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2) 严重未遂事故,由项目施工经理主持成立由安监管理工程师和其它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告。3)严重未遂事故报告由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负责汇总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批准签字并于事故后三日内报送环保分公司备案。3 轻伤事故1)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也可直接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事故单位领导或专职安全员应立即报告现场项目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同时用最快的方式(电话或传真)在事故发生后 24 小时内直接报告环保分公司。报告主要内容:事故单位、姓名、年龄、工种、时
5、间、负伤情况、事故地点及事故简要经过。2) 由事故单位领导主持,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由事故单位专职安全员填写报表,收集相关材料报现场项目部。3)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者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部门根据事故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总承包项目部。4)轻伤事故需要向环保分公司呈报的表格和材料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市职工工伤报告表(复印件)市级医院开据的诊断证明(复印件)负伤者、旁人证明材料各一份,本人签字后捺手印(复印件)企业职工
6、伤亡事故登记表4 重伤事故1) 重伤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现场项目经理部、事故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2) 现场项目经理部施工经理和安监管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立即用电话或传真在事故发生后 4 小时内报告环保分公司及公司安全质量工程管理部。3) 重伤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伤者姓名、年龄、工种、时间、负伤情况、事故地点和事故简要经过。4) 由项目部施工经理主持成立事故调查组,环保分公司安全经理参加,进行调查、分析。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配合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5) 根据事故调查组的分析、调查,由现场项目经理部安监管理工程师责成事故单位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十五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本单位安监部门审核。6) 事故调查组结合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责成并监督相关队伍组织实施。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者按安全管理文件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备案。同时要求事故单位上级安监部门将处理结果以文件形式进行回复。5 死亡事故1) 现场发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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