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讲解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和运作机制。该规则明确指出,安委会是公司总经理工作班子领导下的非常设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解决公司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生产、基建、多经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多个部门的负责人。安委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奖惩决定及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并制定相应对策,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对公司各单位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监察室,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督
2、促落实安委会决议、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向安委会报告和向集团汇报等。安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两次,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安委会有关成员部门需在每年四季度的安委会会议上报告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特别是那些需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企业。该规则不仅为公司管理层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也为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通过明确安委会的职责和运作机制,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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