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讲解了园区安全生产巡查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该制度明确了园区安委会负责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并强调了日常安全检查应坚持严格检查与热情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制度规定了日常安全检查的方式,即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重点关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状况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企业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日常安全检查周期,原则上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园区安委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督查,并在检查、复查后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意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期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将实行挂牌督办并书面报告街道安监办。制度还要求对事故隐患进行全过程跟踪,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检查前需制订详细的检查计划,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同时保护被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园区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需定期汇总并向街道安监办汇报。安全生产巡查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园区、企业及相关部门。具体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园区安委会成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作业现场负责人、安全检查人员以及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该制度旨在规范园区内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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