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保障制度1、为了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推动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特制定本办法。2、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是来自安全防护、伤亡赔偿、风险抵押,所需费用利于安全施工,临时设施、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提高劳动保护工作水平,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3、每年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公司在每个工程总造价中提取 1.5%备为安全奖惩、伤亡赔偿、风险抵押之用。4、施工项目部应根据以中标在建工程款中,按公司已定标准,提出安措经费,保证该工程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安全施工、防护等,不得少于工程总造价的 2%。5、公司安质科每年根据施工任务等实际情况,针对各项目部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报告分管领导,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6、已经提取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及时在财务得另立帐户,活期存入银行,以便临时之用。7、每年已消耗的安全措施经费必须分项列出清单向公司领导汇报,年度针对项目工程的未用完的安措经费可接转下年或该项目部的下工号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挪作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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