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惩处违章人员,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奖励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认真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措施有力,卓有成效。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危害,消除安全隐患有显著成绩。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在事故抢救中使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少受或免受损失。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敢于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作斗争,成绩显著。公司每年进行一
2、次安全生产先进的评比和表彰。2.惩处2.1 生产安全考核细则:2.1.1 各部门、单位应 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会议记录齐全。组织不健全、活动不正常扣200 元。2.1.2 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经济承包、工资奖金挂钩,应考核严格,奖惩分明。考核不落实扣200 元。2.1.3 新职工需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才能上岗作业,未经培训上岗作业,扣 200 元(每人)。2.1.4 安全员应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频次为每月二次以上,并做好记录。未达到检查频次,每次扣 100 元。发现违章违纪现象不处理,扣 100 元。2.1.5 设备、工程管理安全和劳动保护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工程项目设计
3、、施工应贯彻执行劳动保护“三同时”制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主管部门与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严格工程安全方案的会审和工程验收制度。有章不循,制度实施不落实扣 200 元。2.1.6 合理组织生产,控制加班加点;保障职工劳逸结合。按规定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安排不当,职工有事实反映的扣 100 元。2.1.7 自查或被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的,扣 200 元。2.1.8 发生工伤、交通事故,必须迅速向公司安委会报告,重伤二小时、轻伤八小时内,超过时限以隐瞒论处,扣 200 元。发生责任性工伤事故,对负有主要责任者,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轻伤事故扣 5001000元;重伤事故扣 1
4、0003000 元;死亡事故扣 20005000 元。2.1.9 发生事故苗子后,应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执行不力,扣 200 元;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扣 500 元。2.2 治安、消防、保密安全考核细则2.2.1 偷盗或监守自盗客户在用或备用通信电缆、工余拆旧等材料处 100010000 元罚款。2.2.2 发生责任性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扣 10005000 元。2.2.3 灭火器材保管不良,损坏一只扣 200 元;未经批准使用电炉、火炉、油炉、电热器等扣 200 元,并没收器具;违反禁烟规定,扣 200 元;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保管不妥扣 200 元;2.2.4 财务现金、票证管
5、理制度不落实扣 200 元;办公桌、铁皮柜不得存放现金,发生失窃案件扣 200 元。 集体宿舍、橱房、仓库等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扣 200 元。2.2.5 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扣 500 元;聚众赌博扣 500 元。2.2.6 保密文件、图纸保管不妥,发生泄漏密级信息扣 500 元。2.3.交通安全考核细则2.3.1 驾驶员应按时参加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培训,缺席一次扣 50 元;车辆应做到“二不缺、三净、四不漏”,车容整结,坚固良好,零件齐全有效。不合格扣 200 元。2.3.2 发生责任性交通事故,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轻伤事故:经济损失 2000 元以下,扣责任人 200500 元;重伤事故: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下,扣 5001000 元,经济损失 5000 元以上扣 10002000 元;死亡事故:经济损失5000 以上,扣 10003000 元。2.3.3 要做到文明开车,发生有理由申告扣 100 元;擅自开私车或动用他人车辆扣 200 元;夜间车辆统一规定停放,违反停放规定,扣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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