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防范也要“四不放过”发生安全事故后,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能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固然,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举一反三进行认真整改,深刻吸取血的教训,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 以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这本身也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手段,而且也是必须的。但是,我们不防回过头来冷静地想一想,发生安全事故后,无论我们怎么加大对事故责任的查处力度,都始终无法挽回死难者的生命,都始终无法挽回死难者亲属因失去亲人而造成心灵上的极度创伤,都始终无法挽回给国家财产带来的重大经济损失!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小康社会同时也是安全的社会,试想,一个国家或者
2、一个地区安全事故不断,人们最起码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生命都没有啦, 还何谈小康?这就要求我们如何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观, 努力实现安全工作关口前移, 重心下移,靠前指挥,扎实监管,加强事故防范,切实做好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面构建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加强事故防范也要做到“四不放过”,即:安全隐患原因不查找不放过,安全隐患责任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安全隐患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只有这样,安全隐患才能从源头上得到治理,才能从根本上得到
3、消除,安全事故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得到防范,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才能从本质上得以保障。安全隐患原因不查找不放过。 无论是在平时的安全检查、 隐患排查中,还是在我们身边,总是能发现和看到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存在,如车船超载,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超速行驶,消防通道堵塞,从业人员违规操作,生产经营单位违规生产,针对存在的这些安全隐患,我们必须认真查找隐患原因,只有找出了原因,才能对症施治,才能从根本上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才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不予放过。安全隐患责任得不到处理不放过。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大多是车主、业主、船主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存在,要钱不要命,违法经营;车船
4、驾乘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观念淡漠,不善于自我保护,违规操作,不遵守作业规程;生产经营单位重生产,轻安全,不愿意进行安全投入,生产设备老化、带病运行却不愿进行更新;更有甚者就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没有树立“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责任意识,没有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只注重短期内经济指标的增长, 而忽视了安全, 对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没有及时想办法研究解决,从而也间接地埋下了事故隐患。 针对造成这些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依照相关法规严肃查处隐患责任,否则不予放过。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不放过一个隐患苗头,不留下一个安全死
5、角,进行认真疏理,逐一评估,逐一登记建档,分清隐患的轻重缓急,对存在的一般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其现场整改到位;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必须做到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间“五落实”,在整改过程中,有关部门要进行跟踪督办,隐患现场必须设立警戒和监控措施,指派专人进行 24 小时监控,直到整改验收合格为止;对存在的特别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整改,直到整改合格方可恢复生产,否则不予放过。安全隐患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查找安全隐患原因是事故防范的前提,追究隐患责任是事故防范的手段,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是事故防范的基础,而吸取隐患教训才是事故防范的根本,目的
6、在于通过隐患教训的吸取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吸取隐患教训,那就是要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大家,这些安全隐患的存在可能带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要警示教育我们的领导干部,或许因为你的不重视,或许在安全工作中因为某一个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而付出几十条人命的代价,或直接带来成百上千甚至更大的经济损失;要警示教育生产经营单位,或许因为你不及时更新老化、带病的工艺设备和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从而导致企业员工严重伤亡,企业谋受巨大经济损失;要警示教育业主,或许因为你的违规经营导致家破人亡;要警示教育操作人员、从业人员,或许因为你的安全意识不强、违规操作,不仅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要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就是因为企业违规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领导不重视等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来警示教育大家。通过认真吸取隐患教训,防止出现新的隐患或已经出现过的隐患再重复出现, 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否则不予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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