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调查模拟试验研究由于火灾现场具有破坏性、复杂性和因果关系的隐蔽性,这给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通过模拟火灾发生的各种条件,重现火灾发生时的情景,可以使火灾调查人员获得真实的感性认识,并可以根据试验中的现象和结果,验证起火原因、火灾现场的现象和有关证据等的可靠性。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模拟试验正越来越多地应用于火灾事故调查中。其实,早在三国时期,我国就已经有这方面的记载了。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的许多案件,都可能会遇到需要用火灾调查模拟试验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但是,长期以来,关于火灾调查模拟试验的问题,国内还未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火灾调查模拟试验作为一项科学性很强
2、的调查措施,尚未形成一个完整、严谨的科学体系。因此,正确认识和研究火灾调查模拟试验,无论对于丰富火灾调查的理论和方法,还是科学地进行火灾调查实践,都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1 火灾调查模拟试验的概念和类型1. 1 火灾调查模拟试验的概念所谓火灾调查模拟试验,就是在火灾调查中,为了确定与火灾有关的某一事实或现象发生或存在的可能性,依法将该事实或现象参照火灾发生时的原始条件重新加以演示的一种调查方法。火灾调查模拟试验虽然是在人为主观下进行的,并不是起火的客观事实,但它却是一种科学的调查方法。由于火灾调查模拟试验是对火灾发生时某一情节客观可能性的一种验证,是一项检查性的措施,是实施其他调查(如现场勘查、
3、物证鉴定、询问证人和当事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等) 的继续和发展,所以在试验前应该先做好现场勘查、询问、讯问等工作,查明火灾发生时的各种事实和证据,现场上火灾发生、发展的条件等,为进行模拟试验做好准备。火灾的形成机理和发展过程是相当复杂的,所以模拟试验效果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准确的重现起火时的条件和现象。 为了获得准确的数据和可靠的结论,在进行模拟试验时应做到: (1) 模拟试验应尽量在原来起火的地方进行,如果不具备在原地进行的条件,应选择与火灾现场相同或相似的场所进行; (2) 试验时的自然条件应尽量和起火时的自然条件相同或相近; (3) 应使用与火灾现场相同的起火源、起火物进行试验,如果
4、条件不具备,也要尽量选择相似的物品、 起火源、 起火物; (3) 应对同一情况进行重复多次试验,并变换试验方法,以便得出可靠的结果; (4) 进行试验时应当邀请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参加,模拟试验结果以现场勘查笔录(也包括照相、录像和绘图) 的形式记录下来,试验人和见证人都要签名或盖章。由于受到当前科技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加上法律建设的滞后,在目前的火灾调查中有很多模拟试验并没有严格地按照法规的规定去做,与司法调查模拟试验相比较,火灾调查模拟试验还很不规范。 在进行火灾调查模拟试验时人们往往只注重结果,不注重过程,在试验中没有见证人参加,甚至没有记录,这都会使试验结果的严肃性和合法性受到质疑。1. 2
5、 火灾调查模拟试验的类型根据 公安部刑事案件管理分工规定 的规定,失火案及消防责任事故案由公安消防机构管辖,所以火灾调查模拟试验包括火灾行政案件模拟试验和火灾刑事案件模拟试验。火灾调查模拟试验按其模拟的对象分为电气火灾模拟试验、自燃火灾模拟试验等,按其能够解决的问题可分为以下几类:1. 2. 1 感知可能性试验即在一定条件下,验证某些现象通过感觉器官在人脑中直接反映的可能性试验。比如 2002 年 2 月,广州某纸厂发生火灾,当时在场人员称看见450W 高压汞灯烤燃原料纸卷而起火的,为验证该证人所感知情况的真实性而进行的模拟试验就属于此类试验。1. 2. 2 行为可能性试验行为可能性试验就是验
6、证在一定条件下实施某种外在活动的可能性的试验,包括: (1) 行为能力可能性试验,即胜任某种外在活动主观条件的可能性试验。 比如嫌疑人能否将50公斤重的油桶搬到火灾现场实施放火; (2) 行为过程可能性试验,即验证某种外在活动所经过的顺序的可能性试验。 比如在一定的条件下起火点甲的火焰在一定时间内能否蔓延到乙处,以验证乙处是否也是起火点; (3) 行为结果可能性试验,即实施某种外在活动所达到的最后结局的可能性试验。比如放火嫌疑人在一定时间内是否可能从起火点甲步行到起火点乙的试验等。1. 2. 3 自然力可能性试验在一定条件下某些现场不经人力干预,自由发展的可能性试验就是自然力可能性试验。 比如草堆在某种条件下能否自燃的试验;在某种灯的照明下,纸堆能否被引燃的试验;在一定条件下,两种化学物品相混是否会起火的试验等都属于验证自然力可能性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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