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的处理与结案讲解了伤亡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强调在事故分析和责任处理意见不一致时,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应提出结论性意见,并逐级上报直至国务院批准。文章详细阐述了伤亡事故处理的具体步骤,包括轻伤、重伤、死亡、重大伤亡和特别重大事故的不同处理程序,要求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超过180天。同时,文章强调了事故资料归档的重要性,列出了需要归档的具体资料,如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现场调查记录、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和人证材料、经济损失材料、医疗诊断书、工艺条件和设计资料、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相关通报和简报等。这些资料不仅是事故复查的依据,也是工伤保险待遇认定、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改进的重要参考。伤亡事故的处理与结案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本文为企业提供了详细的伤亡事故处理流程和归档要求,有助于规范事故处理程序,确保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从而有效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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