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客运科职责1、经营客运科负责人为经营客运科长,成员为全体科员,下设调度室。2、开发客运市场,引进参营车辆,做好参营车辆的培育和班次管理工作。保证进站车辆的车容车貌整洁完好,车内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各种技术性能达标,手续齐全,不合格的营运车辆不准签班发车。加强管理,保证从业司机的驾龄、驾照、从业资格证以及安全行驶记录符合有关政策规定。3、参营户的站务服务,服务提供的实施、改进、提高及建议的提出。4、参营户合法利益的保障,安全事项的检查及安全措施的实施。5、参营户资格的审查及其客运服务能力的考评,进站合同的签订及执行。6、对参营车辆班次、时刻提出建议及具体实施,参营车辆相关费用的按期足额收取。7、分站客运服务的统一管理、人员派驻及费用收缴。8、客运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合理化建议的提出,客车的宣传和引进。9、运务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及保存,相关费用的收缴。10、企业形象的树立、示范、宣传,参营户意见的调查及建议可行性的研究。11、客运经营工作计划的拟订及工作目标的执行和控制。12、配合卫生、安全、财务等其他部门做好相应工作;与交警运管等行业部门的沟通、交流及相关政策的执行。13、完成其他有关的客运经营工作、服务及临时性事项。14、负责站计算机中心的管理,确保售票系统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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