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车使用管理规定讲解了厂内拖车的使用管理和安全措施,旨在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规定明确了拖车的管理责任分配,具体为 X 作业区每月 1-10 日负责,X 作业区每月 11-20 日负责,X 作业区每月 21-31 日负责,并要求各作业区在每月 1 日、11 日、21 日进行交接。使用拖车前,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性能可靠,禁止带病使用。拖车仅限于厂内使用,除非因故障需要出厂修理。加油时,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包括鸣笛、减速、靠右行,通过十字路口时“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做到“三先”(先让、先慢、先停)。用车完毕后,使用者及审批领导需检查确认无破损并在登记表上签字。日常维护保养要到位,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排除故障。违反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考核处理,未涉及的条款由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拖车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厂内拖车的作业区及相关人员,特别适用于 X 作业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该规定不仅适用于日常拖车使用,还适用于拖车的维修、加油、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等方面,确保厂区内拖车使用的规范化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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