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安全为主的质量意识,减少事故,保障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队行车安全生产管理。3 行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1 车队成立行车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站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行车安全工作的副总站长(车队长)兼任,成员由车队其他党政工领导、分管安全科工作的副队长、分管技术科工作的副队长、分管车管科工作的副队长、财务科长、运调科长、保卫科长等组成。总站长负本单位行车安全第一领导责任,分管行车安全工作的副总站长(车队长)负本单位行车安全直接领导责任。3.2 车队由分管副总站长(车队
2、长)和分管行车安全科副队长(安全科长)具体抓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3.3 车队要配备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理论水平,有实践经验和责任心强的职员担任安全员,对一些责任心不强,不胜任安全员工作的要及时调整。车队的行车安管人员应相对稳定,需要变动或调整报公司车管技术安全科审批。车队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要求:按每 30 辆营运车 1 人配备,但不得少于 1 人。3.4 车队要配备熟悉汽车构造,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的人员担任车辆安全例检员。4 安全职责4.1 行车安全领导小组职责4.1.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抓好企业内部安全管理,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安全
3、工作批示要求, 制订措施、制度,不断减少事故。4.1.2 每月定期召开行车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总结行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制定防范措施。4.1.3 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周三”安全学习、职工办班轮训、职工谈心和家访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操作技能。4.1.4 推广科学管理,组织开展春运、六月安全月、第三季百日安全竞赛活动。4.1.5 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工青妇齐抓共管的要求, 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及协调工作情况。4.1.6 检查车辆维修制度和车辆安全例检合格放行制度、爱车例保制度、驾驶员的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度的落实,确保车辆
4、技术状况良好。4.1.7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重大节日生产安全、防火安全检查,督促“三品”检查制度的落实。4.1.8 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4.2 车队长安全生产职责4.2.1 车队长是本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4.2.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落实本车队的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预防措施,减少事故。4.2.3 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短期工作计划。每月负责召开一次生产安全分析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2.4 正确处理安全与营运生产、经济效益的关系,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安全责任作为经营承
5、包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承包后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经营承包与安全管理工作同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4.2.5 负责组织驾驶员安全思想教育, 利用各种形式对驾驶员进行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每周安全学习,落实缺席补课制度。4.2.6 车队长或指定有关人员负责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和节日运输安全行车保证书 。4.2.7 负责教育驾驶员做好车辆爱车例保工作, 组织好每月爱车例保检查评比工作,督促驾驶员做好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工作,落实车辆回站必检,合格放行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4.2.8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六月安全月和第三季度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
6、动,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4.2.9 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每年不少于三次,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检查情况和整改记录。4.2.10 做好招聘社会驾驶员和承包车驾驶员的准驾资格审核,会同公司人劳部门进行驾驶技术考核和做好上岗前培训工作。4.2.11 发生事故,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及时组织处理,对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建立重大事故档案,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4.2.12 抓好“走动安全管理”,定期组织上路下站检查,纠正违章,消除事故隐患。4.2.13 加强 GPS 监控系统的管理,检查督促落实,确保车辆的 GPS 车载机正常运行。4.2.14 做好各项安全资料记录,健全驾驶员档案、安全学习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上路下站检查记录、回场必检记录、爱车例保检查记录、车场检查值班记录、队务安全工作会议记录、行车事故记录、招聘社会驾驶员名册和上岗前培训记录等,做到资料齐全。4.2.15 车辆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人员赴现场,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4.3 车队安全科副队长安全生产职责4.3.1 车队安全科副队长是车队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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