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一)负责编制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二)组织制订、修订、审查有关动力生产和使用动力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三)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压力容器、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复训和考核,确保其持证上岗。并对所管理和操作各种动力设备的员工进行遵章守纪的安全教育。(四)负责机械、电气、起重、压力容器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做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和定期安全检验工作。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五)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设备始终保持安全运行状态。(六)按计划完成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项目;组织施工时执行烧结厂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 。(七)按“四不放过”原则,负责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由于设备问题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查处重大设备事故和与人身安全有关的一般设备事故,拟定预防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八)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防护装置、设施的安全管理(包括建档、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等) ,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九)负责全厂手持电动工具、电风扇、电焊机的安全检修,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测,并认真做好记录。(十)负责对全厂避雷装置及电网接地系统的年检,以确保烧结厂建筑设施、危险场所的安全及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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