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车辆、货物进出码头管理规定讲解了为加强港区保安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健康的港口生产和生活环境,维护港口正常营运和作业秩序而制定的规定。该规定详细说明了人员、车辆和货物进出码头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人员方面,所有进出码头的人员需持有本公司核发的有效证件,并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不同类型的人员(如公司员工、承包公司员工、船员、来访人员等)需凭相应的证件进出。车辆方面,公司车辆和外来车辆均需凭相应证件进出码头,特别是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额外持有危险货物准运证。货物方面,散货进港需凭码头作业单查验,出港则需凭有效的散货出港证明查验放行。此外,该规定还明确了各类证件的核发与管理流程,包括员工证、临时进港证、车辆通行证等的发放、使用和回收。人员、车辆、货物进出码头管理规定适用于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涵盖所有进出码头的人员、车辆和货物。具体包括公司员工、承包公司员工、船员、来访人员、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等,以及公司的交通及运输车辆、外来交通及运输车辆。该规定旨在确保港区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出港秩序,适用于港口运营和生产活动中的各个相关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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