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路员职责范围为了更好地优化行车环境,实现“畅通、安全、温馨、舒适、美观”的养护目标,树立优良的外部形象。特对护路员的职责规定如下:一、路面1.路面无杂物、堆积物、积尘。2.发现有坑槽及路面裂缝应迅速报告,并记录具体位置(桩号及南、北半幅) 。3.发现有行人、骑车现象时,应及时劝其下路。4.发现有事故车辆及损坏路产者(包括护栏、反光道钉、防眩板、轮廓标、隔离栅)应迅速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二、中分带1.中分带两侧路缘石与路面接缝处的杂草应及时清理。2.活动护栏无杂物、无碎石,经常保持整洁。三、路基1.路肩板上的杂草不准越过路缘石内侧,杂草必须低于 10cm,路肩板必须经常保持清洁。2.路缘石内侧杂草应及时清理。3.应经常对泄水槽、集水槽及边沟进行清淤,保持畅通。4.发现水毁及路缘石损坏应及时报告。四、桥梁、沿线设施及其他1.经常对桥梁的泄水孔、伸缩缝进行清理,确保无杂物,保持畅通。2.沿线附属设施无明显积尘、污染和杂挂物3.发现沿线设施缺损 (防眩板、 隔音墙缺损; 隔离栅、 天桥防落网损坏等) ,应及时报告,并加以记录4.对于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应积极参与救助工作。平顶山中亚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叶信养护一标项目部2010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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