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一、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漠,违章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车辆驾驶人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大量存在。二是道路交通工具构成复杂, 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到10 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亿余辆,其中,汽车万辆、摩托车万辆、拖拉机万辆、农用运输车万辆;还有大量自行车和牛车、马车。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报废车、非法拼装车、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带来严重威胁。三是公路安全设施相对滞后,一些险路、危桥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容易诱发道路交通事
2、故。目前,全国三级以下公路和等外公路达公里,占通车里程的。四是道路运输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重视安全生产,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五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不落实,一些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从管理理念到管理手段、方法、机制等,都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二交通事故给驾驶员本人、家庭、社会带来的损失著名经济学家米塞尔(michael)早在 1988 年就曾提出,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为 3500 亿美元。也就是说,地球上平均每人每年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经济损失为.美元。发展中国家,约
3、占GDP 的 1%。 据报道, 10 年全国各类事故拉下全国 GDP 近个百分点。而在我国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各种事故中的第一杀手在年的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为;10年这一比例为。每天约有人死亡,这相当于每天掉下一架飞机。10 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万人死亡,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亿元。三、讲一讲为什么要加强安全学习()加强安全学习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
4、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 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安全学习是压事故,保畅通的需要。人们常说驾驶员的工作是手扶方向盘,脚踏鬼门关。说明次项工作有极大的危险性。统计分析:在 2003 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全国去年因驾驶员违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 86.3%。因此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再教育刻不容缓。 2003 年 9
5、月 5 日和 2003 年 1 月 15 日国务院两次召开的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要将教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坚持以人为本,从源头管理、源头教育入手,逐步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1 月 8 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批示:一、教育到各级、各岗、各户;二、整顿到客运公司、车主、业主、驾驶员;三、检查到起始站及行驶过程;四、处理到责任人。一定要下决心把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压下来!()是维护我们自身利益的需要。尤其是最近有些新的法规出台,和每一个驾驶员息气相关,作为驾驶员都应该了解。掌握了就可以避免不懂法而带来的被动和麻烦。
6、新的机动车审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 分的,应当在 15 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为期 7 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 20 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 2 次以上达到 12 分的,还应当进行科目二考试。车辆管理所应当在 30 日内进行考试。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审验,查验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进行为期 1 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和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 15 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综上所述,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需要,是提高驾驶员法律素质的需要,必须抓紧,抓好。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特点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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