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游船安全运营管理制度一、水上事故应急措施(一)游船经营部门要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防火组织机构。 (二)定期要对成员进行灭火、扑救、打捞、抢救现场演练, 使全体成员都能掌握基本抢救要领, 对出现险情能够及时进行抢救。(三) 所有型号的船只要按规定配置救生设备, 设有专职或兼职救生人员,如遇落水能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救生措施。 (四)对救生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其数量和质量必须达到海事部门要求。 (五)发生事故要迅速汇报及时组织人力进行抢救,当事人需积极配合调查事故原因。二、船舶驾驶员岗位责任(一)按航行规则履行职责,坚守岗位,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填好航行日志。 ( 二)遇大风、大雾、暴雨、视线
2、不清等不能保证安全情况下,不准航行,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准航行。 (三)按规定客位载运游客,不准超载航行。 (四)两船相遇,做到小船让大船,及时避让危险区域,减速行驶。 (五)超越其它船只时,做到正确判断前船动态,保持安全距离,被超越时要减速航行。 (六)遇有障碍物或航道不明确时,做到认真躲让或测水前进,不盲目行驶。 (七)有碰撞危险时做到及时鸣笛,警告对方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减少事故损失。 (八)离靠码头要观察好周围有无船只及危险物,方可航行。 (九)遇有意外情况,须保持冷静,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十)船舶驾驶员要取得交通海事部门的驾驶证书,持证上岗。 三、 船员职责 (一)船员要按照海事的
3、行船规定进行航行。 (二)驾船员必须持海事主管部门颁发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三)必须配备水上安全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方可出船。 (四)必须按客位进行载客,不得超载。 (五)驾驶员和船上工作人员不得酒后上岗。 (六)在四级风以上不能出船。 (七)出船前必须对船舶进行检查,保证行船万无一失。 (八)船上救生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遇到紧急情况要做到舍己救人。 四、轮机员岗位职责(一)确保发动机处于完好状态。 (二)按保养条例每日进行技术保养维修,做好出航准备。(三) 起动前应检查电池组蓄电情况和其它附件是否正常。(四)经常检查蓄电池组、电解溶度和电压,电解液不足应及时补加充电。 (五)观察
4、舱底有无渗透现象,及时处理。五、 游船安全管理制度 (一)游船负责人对船上的安全工作负有直接安全管理责任,一定按海事部门的要求对人员进行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因个人违章操作出现后果由本人负完全责任。 (二)码头明显处设立乘船须知及注意事项,特别是租赁手划船时工作人员向游客讲明不准超员,划船时不得打闹游泳,不准超出划船区域游玩等注意事故,检查有无漏船,做到漏船不得出租,同时有人监护救生。 (三)按海事要求四级风以上不得出船,所有船只按要求严格海事核定人数载客,配好救生设备,严禁超员。 (四)游船经营负责人要把好安全关, 驾驶员、 轮机员、 救生员按分工各负其责, 杜绝事故隐患发生。 (五)不明区域
5、没有安全保障前提下不得出船。 (六)杜绝酒后驾船,对乘船者特别是租赁手划船的游客酒后不予租赁。 (七)船上严禁存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六、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一)码头的设置,必须经东平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及海事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严禁擅自经营。 (二)码头经营要在岸边明显处竖“员工守则”标牌。 (三)码头经营人员要积极配合景区管委、景区执法局的检查,并严格接照海事部门的要求,做到“三证一牌一线”齐全在效。“三证”即: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证书,“一牌”指船名牌,“一线”指船舶载重线。 (四)码头经营人要与管理部门建立层层责任书,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责任书做到每年签字一次。(
6、五)遵守码头“五定”原则,即:定船员、定游船、定制度、定客位(载重量) 。 (六)遇有以下情况严禁游船出航。1、水面达 4 级风以上;2、水面视线不清天气;3、汛期水流湍急时;4、超员超载;5、游船和安全设施存在故障或配备不足;6、船员酒后上岗。 七、码头守则(一)必须在码头和每一游船显著地位上标明载客额。 (二)乘客要遵守码头守则,维护乘船秩序,不得抢船;上船后要听从船员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遇洪水暴发、大风或其他恶劣天气,开航有危险的时候,必须停止出航。(四)破漏失修或驾船工具缺损的船只不准开航。 (五)严禁、病和醉酒的船员驾船。 (六)为了维护安全,乘客和船员都有责任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八、救生员岗位职责(一)救生人员必须苦练基本功,熟练掌握水中救护要领,在游客危机时刻挺身而出,奋力抢救。 (二)坚守岗位,注意了望,发现有人溺水及时采取办法施救。 (三)身着泳装定期到泳区内进行巡查,发现有越过安全警界线的游客,应劝其返回到规定区域内。(四)备好救生救生设备,使之处于完好状态,不可挪做它用。 (五)经常检查水域深度,水下有无障碍物,做出明显标志。 九、乘船须知(一)游客先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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