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时段安全值守制度讲解了在重大节假日、赶场日、“两会”期间、学生渡运高峰日、气候恶劣季节以及重大群众性活动等交通高峰期间,镇政府(村委会)需安排专人对渡口、码头的乡镇客、渡船、赶场船进行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包括:镇领导在特殊时段深入现场指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现场值守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监督船员遵守交通法规和规章,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现场监管,严禁船舶超载、人与大牲畜及危险品混装,禁止在船头、驾驶室、机舱及顶棚放物坐(站)人,严禁乡镇非运输船和渔船非法载客;加强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记录,对整改不到位和有违章行为的船舶禁止离港载客航行;遇有重大安全问题或恶劣天气,现场值守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责令船员停渡、停运。重点时段安全值守制度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下属村委会,特别是负责管理渡口、码头的乡镇政府。该制度旨在提高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水上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关管理人员、船员和现场值守人员应严格遵守此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水上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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