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轨道交通部主管的安全生产职责1. 在轨道交通部经理的领导下, 对本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轨道交通部经理汇报;2. 签署与本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以及安全承诺书;3.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定;4. 贯彻执行国家、*市、区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5. 制定、更新、废止、培训所管辖区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 组织妥善保管本管辖区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记录;7. 参加本部门内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组织协调本管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8. 落实部门制定的措施保证目标和计划的完成, 并对目标和计划的
2、完成情况进行分析与总结;9. 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危险源、职业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10. 落实所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以及宣传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11. 负责所管辖区域日常的、专项的安全检查、点检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纠正或消除所管辖区域内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物的不安全的状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12. 根据本部门或公司的计划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保存演练记录并分析演练中发现的改进机会,提出改进措施并跟踪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13. 如实、准确、及时向轨道交通部经理及 EHS 上报安全生产事件或向相关部门汇报关于安全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参与
3、并协助完成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针对调查制定的整改措施应抓紧落实;14. 根据公司、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为所管辖区人员申请并配发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所管辖区内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15. 协助 EHS 完成本部门的安全现状评价以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工作,并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的告知、体检等工作;16. 组织、 配合并协助 EHS 或其他部门完成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17. 对生产部门的重点工艺、重点区域、重要设备实施重点管理,特别是特种设备、化学品的管理等;18. 监督第三方在本部门进行的施工、维修、改造、拆装等施工以及第三方人员的安全行为;19. 落实完成其他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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