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队安全制度一、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二、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三、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运输过程中真正做到自控、他控、确保安全。四、严禁违法行驶,切实做到我不违法,保障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保障他人和自安全。五、严禁开带有安且隐患的车,做好出车前的检查,途中检查,回场后的检查及保养。六、发生交通事故,经济损失 4000 元以下的,在没有伤人的情况下,按照快速处理办法,撤离现场,通知公司领导和技安员,并立即赶往现场处理。七、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通知交警支队出现场,通知公司领导和技安员前来处理,私撤现场,肇事逃跑,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八、 车辆的运输安全, 车辆的使用安全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培训考试,由汽车队技安员负责。九、每一个驾驶员必须一年一签安全责任书,全年安全无大小事故,公司重奖,安全做得差,给予批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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