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讲解了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和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旨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该办法详细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作为责任主体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配备满足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和人员、公告禁止或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等。同时,该办法还明确了旅客应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拒绝配合者将被拒绝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对于发现的可疑物品,安全检查人员可以当场开包检查,并在必要时移至适当场合检查。此外,该办法还涉及了对扰乱安全检查秩序的行为的处理、公安机关的职责、铁路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等内容。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旅客、托运人、安全检查人员以及相关监管机构。铁路运输企业需依据该办法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旅客和托运人需了解并遵守禁止或限制携带物品的规定,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依法履行职责。铁路监管部门则负责监督铁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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