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为加强公司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和费用控制, 规范用车流程和驾驶人员行为,特制订本办法。第 2 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公务车辆的管理、驾驶人员的行车管理和乘车人员的管理。第 3 条 主要职责。1.集团领导:负责车辆购置、报废、事故处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审批。2.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总部所有公务车辆的年检、保管、保养、维修、调度、出车服务、车辆费用管理、事故处理及理赔工作。3.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报销车辆费用。4.驾驶人员:负责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安全行车。第二章 用车申请与车辆调度第 4 条公司公务车辆本着“集中管理,统一调用,确保重点,安全
2、服务”的原则。公司保留车辆主要用于长途(指 100公里以上的路程)派车和接待用车。公司员工外出办事以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公司员工长途出差,原则上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为主,所发生的交通费用按出差管理办法报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公务用车。1.长途公务出行(单向 100 公里以上路程)及公务接待。长途派车原则上限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以总裁签名同意的出差单为依据。2.因公集体出差,如工程管理中心的大检查、经营管理中心的现场查勘、财务管理中心的现场督查等。3.公司举办活动需要接送大量人员的, 组织活动的部门可以申请公务用车。4.公司员工急需外出办理公司重大紧急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5.有外部
3、单位人员一起协助办理公司重要事务的,可以申请公务用车。6.其他特殊情况,需行政副总以上领导批准。第 5 条 公务用车流程。各用车部门、人员处理可预见的业务时应提前至少一天通过 OA 流程向行政管理中心申请用车, 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调度。申请用车流程(OA) :用车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附件 1)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审批驾驶员按时出车。第 6 条 出车任务。1.驾驶员一律凭用车申请单 (OA)出车。2.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中心负责人,并说明原因。第 7 条 调度原则。1.系统计划。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根据公务用车申请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安排计划
4、,严格按照制度执行。2.统一指挥。公司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审批属行政管理中心,原则上,由行政管理中心主任指挥驾驶员。特殊情况下,驾驶员接受行政副总、总裁、董事长的调度和指挥。3.合理调度。依据用车事务的重要性进行调度;本着以节约用车成本的原则,进行合理有效的调度,同一方向、时间相近的安排合用,选择最佳行车线路,不重复调度。4.信息掌控。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应定时确认车辆信息,确保任何时候都能准确了解所有车辆的状态(在库、出行、维修、保养等) ,以便安排调度。5.外派车辆。必要时,可租用外部车辆或调用区域公司和子公司车辆。第三章 公务车辆的保管、维护、检查及出车统计第 8 条 保管、保养与出车检查。1
5、.公务用车的驾驶员实行定人定车保管,车辆钥匙与保养由配属到该车的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交一套车辆备用钥匙到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处。2.驾驶员每天做好出车前的准备(油、水、胎及主要机件)与清洁工作,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内外明亮,车厢内无异味。3.驾驶员回单位后要对车辆保养确认,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4.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5.每天执行任务完成后,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因车辆停放不当,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停车人负全部责任。第 9 条 车辆的维修。1.驾驶员应熟知车辆的技术状况,发现故障及时修复。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中
6、心主任, 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维修费用在 1000 元以上的需事先报行政副总审批。2.车辆应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修理, 严禁人为的各种机械事故出现。3.司机对所驾驶车辆负有保管责任,车辆除正常耗损或保养外,其他维修、配件等费用均由司机负责支付。4.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的,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 2) 。第 10 条 出车统计。1.每辆公务车上固定放置出车记录本,驾驶员每次执行出车任务时应及时将出车信息记录在随车记录表 (附件 3)上,内容包括出车时间、接送对象、接送事由、始发地、目的地、返回时间、行驶公里数、过路费、停车费、油费、保养费、维修费等项目。2.驾驶员每月应将集团总部各车辆的使用情况以及重大事项报行政管理中心主任。第四章 公务车辆手续办理及费用管理第 11 条 各类手续办理。行政管理中心指定驾驶员负责办理公司新车上牌、行驶证、保险、税费缴纳、车辆年检等事务,并参与旧车处置与报废处理工作。第 12 条 车辆费用报销范围。1.公司批办的购置新车所发生的的各类手续费;2.车辆年检费、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