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 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各客运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利用 GPS 卫星定位系统,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明确落实监控工作责任,特定本管理办法。1、GPS 卫星定位系统监控人员当班时应检查客户端是否正常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监控公司修复,做好相应记录。2、检查公司车辆是否都处于监控范围,发现掉线要查找原因,分析情况及时解决。必要时联系驾驶员查明原因,解决相关问题,做好记录档案。3、发现车辆 GPS 卫星定位系统出现故障,要做到及时修复。对恶意破坏车辆 GPS 卫星定位系统的人员,公司责令其自费修复,并给予经济处罚。4、发现车辆超速超员报警要及时用短信或电话通知驾驶员减速,并跟踪车辆是否及时纠正车速,做好情况记录。如果发现屡教不改、经常超速的车辆要提请安技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5、车辆紧急报警时要及时将警情报 110,对乱报警情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整改。6、天气恶劣、道路险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及时通知驾驶车辆避险。7、车辆或驾驶员变更的有关人员名单和电话信息,要及时通知监控中心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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