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制度整车11车辆标记111 车辆的上商标(或厂牌) 、型号标记必须装设在车身前部的外表面上。112 车辆必须装置产品铭牌。铭牌应置于车辆前部易于观察之处。客车铭牌应置于车内前乘客门的上方。113 车辆的铭牌应标明厂牌、型号、发动机功率、国家标准局19870216 批准 1987-08-01 实施总质量、 载质量或载客人数、 出厂编号、出厂年、月、日及厂名。1 1 4 发动机的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打印在发动机气缸体侧平面上,字体为二号印刷字,型号在前,出厂编号在后,在出厂编号的两端打上星号。115 底盘的型号和出厂编号应打印在金属车架易见部位,字体为一号印刷字,型号在前,出厂编号在
2、后,在出厂编号的两端打上星号。12 车辆外廓尺寸121 汽车的外廓尺寸限值应符合 GB 158979汽车外部尺寸限界的有关规定。122 无轨电车的外廓尺寸限值按照 GB I58979 的有关规定执行。12. 3 方先向盘式拖拉带挂车外廓尺寸应为:车辆高:30m;车辆宽:25m;车辆长:10m。1. 2. 4 车辆外廓尺寸的术语和定义按 GB3730.3-83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的规定。1. 3 车辆后悬客车及封闭式车厢的车辆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 65%,最大不得超过 3.5m。其他车辆后悬不得超过轴距的 55%。对于三轴车辆,若二、三轴为双后轴,其轴距应按第一轴至双后轴中心线的距离
3、计算;若一、二轴为双转向轴,其轴距应按一、三轴的轴距计算。1. 4 车辆核载141 车辆允许总质量,以发动机额定功率、厂定最大铀载质量、轮胎的承载能力、车厢面积及正式批准的技术文件进行核定。142 驾驶室乘座人数的核定:a. 驾驶室内只有一排座位的或双排座位的前排座位以驾驶室内部宽度(系指驾驶室车窗下缘,并在车门后支柱内侧量取)等于或大于1200mm 核定 2 人,等于或大于 1650mm 核定 3 人。小型汽车驾驶室内部宽度等于或大于 1550mm 核定 3 人:b.驾驶室内双排座位的后排座位,座垫长度(从中间位置测量)每400mm 核定 1 人。143 车辆乘坐人数的核定:a.按载质量核定
4、人数: 1t 折合 15 人;长途客车 1t 折合 13 人;b按座垫长度和站立面积核定:座垫长度每 400mm 核定 1 人。允许站立面积 l 平方米核定 4 人;城市公共汽车及无轨电车 l 平方米核定 5人。以本款 a 及 b 项计算,乘座人数以最小值核定。1 5 转向桥负荷机动车在空载和满载状态下, 转向桥负荷分别不小于该车整备质量和允许总质量的 20%。16 比功率机动车辆的比功率应不小于 478 kw/t 。17 侧倾稳定角车辆在空载、静态情况下,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如下。三轮摩托车:不小于 25;最高时速低于 20km/h 或总质量为车辆整备质量的 12 倍以下的车辆:不
5、小于 30;其他车辆(两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除外) :不小于 35。18 漏水检查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检查水箱、水泵、缸体、缸盖、暖风装置及所有接连部位,不允许漏水。19 漏油检查机动车连续行驶距离不小于 10 km,停车 5min 后观察,不得有滴油现象。110 车速表检查车速表允许误差范围为15%10%。即:当实际车速为 40km/h 时,车速表指示值应为 36 至 46 km/h。111 车辆外观车辆的外观:a.车辆外观整洁,各零、部件应完好,联结紧固,无缺损,并且有正常的技术性能;b.车体应周正,左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不大于 40mm。发动机21 发动机动力性能良好,运转平稳,不得有异
6、响;怠速稳定,机油压力正常。发动机功率不得低于原额定功率的 75%。22 发动机应有良好的起动性能。23 化油器、消声器不得有“回火”、“放炮”现象。2. 4 柴油机停机装置必须灵活有效。25 发动机点火系、供油系、润滑系、冷却系的机件应齐全,性能良好。转向系3. 1 机动车的方向盘不得设置于右侧。32 机动车的方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轻便、无阻滞 现象。车轮转到极限位置时,不得与其他部件有干涉现象。3 3 机动车转向轮转向后应有自动回正能力, 以保持机动车稳定的直线行驶。3 4 机动车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超过15 度。35 机动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其方向盘不得有摆振、路感不灵、跑偏或其他异常现象。36 机动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上,以10kmh 的速度从直线行驶过渡到直径为 24m 的圆周行驶, 其施加于方向盘外缘的最大圆周力不得大于 245N。37 机动车转向桥负荷大于 4t 时,必须采用转向助力装有转向助力器的车辆,当转向助力器失效后,仍具有用方向盘控制车辆转向的能力。3 8 机动车辆的最个转弯直径, 以前外轮轨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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