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动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对劳动车辆的管理,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规、道路及交通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必须建立劳动车辆日趟检制度,编制车辆二级维护计划,落实维护, 按要求配备有效足量的灭火和安全防范用品, 有条件的可以安装 GPS。二、公司应按规定对营运车辆安全检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立即停业整改好方可继续营运。三、加强车辆保险制度和安全风险基金的管理制度,公司所属车辆应由公司统一按规定投保和缴纳安全风险金。四、驾驶员使用营运车辆应遵守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五、公司必须建立营运车辆的基本档案,内容如下: (每年应注意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1、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购置证、风车发票等证件的复印件。2、车辆保险合同书,承包合同书等。六、公司必须规范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如下:1、与具有二类以上维修技术资质维修企业签定维修合同。2、设立单车技术档案的登记台账。车辆技术参数车辆里程记录。维修记录(维修工时材料清单、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二级维护竣工检漏报告单和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交通事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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