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赶场制度为加强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遏制场镇逢场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的势头,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开江府办发201133 号)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凡辖区逢场日,交管办交通管理员应参与赶场。二、赶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通过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光盘、散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街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2、查纠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查纠摩托车、载客车载人超员;查纠无证驾车、酒后驾车、无牌无证车、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和车辆乱停放。3、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三、赶场时间为逢场日 8:00-13:00。四、赶场过程中要敢于管事,善于管事,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收集违法证据、纠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后方可放行。五、遇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故意阻挠管理的行为、处置难度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突出的情况,要及时与辖区公安派出所和公安交警队联系,请求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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